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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猪肉携带致病菌 选购要看检疫证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2 10:51:20    浏览次数:149    评论:0
导读

  近日,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从来自加拿大的冻猪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目前该批货物现已被封存,等待进一步处理。这批问题猪

  近日,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从来自加拿大的冻猪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目前该批货物现已被封存,等待进一步处理。这批问题猪肉共883件,25011公斤。这是该局继2011年后再次从加拿大进口的猪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肠毒素可导致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引起急性胃肠炎,且肠毒素可耐受100°C煮沸30分钟而不被破坏。专家分析,此次发现的不合格猪肉可能是饲养猪外伤引起局部化脓,屠宰时未去除病变部位,污染肉体其他部位。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在购入进口肉类时,要注意查看供应商是否具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证明该货物“准予销售/使用”。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是人类的一种重要病原菌,由其引起的感染仅次于大肠杆菌,占第二位。其致病力强弱主要取决于病菌产生的毒素和侵袭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在空气、水、灰尘及人和动物的排泄物中都可找到,极易污染奶、肉、蛋、鱼及其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是个世界性卫生难题,引起的食物中毒占整个细菌性食物中毒的 33%。

 
关键词: 进口猪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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