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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与财政部共同启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04 12:38: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51    评论:0
导读

    9月1日,本网记者从农业部在京召开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从今年起,农业部与财政部开始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主要

    9月1日,本网记者从农业部在京召开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从今年起,农业部与财政部开始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主要对务农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  

    2006年,农业部、财政部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地方特色农业发展要求,在全国选择了10000个村开展培训工作。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按照每个示范村1万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各村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思路,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实行整村推进,并确定40名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的专业农民,作为基本学员,开展系统培训。培训机构进村开展集中培训的时间要不少于15天,根据农时季节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通过进村培训指导,使受训农民能够基本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科学种养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为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保证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农业部、财政部还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动员和组织各级各类农业院校和农广校、农业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对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发放培训卡,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教师。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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