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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建设应作为新农村建设第一要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10 12:58: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229    评论:0
导读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被很多实践证明过的经验。前不久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而被中央媒体大力宣传的贵州遵义的“四在农家”,也是从道路建设起步的。      道路建设就如同落实中央1号文件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被很多实践证明过的经验。前不久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而被中央媒体大力宣传的贵州遵义的“四在农家”,也是从道路建设起步的。  

    道路建设就如同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起动器,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目标”的牵引机。如果通往农村的道路都没有,中央1号文件就难以落实,“20字目标”就会落空,广大农民向往的新农村就会成为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 

    因此,尽管国家财政要扶持的事业有千头万绪,还是应该把农村道路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和抓手。在国家投资方向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的时候,要用毛泽东同志“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战略思想,把修建农村道路作为“断其一指”的目标和方向,集中财力和物力,打好道路建设的歼灭战。让道路给农民生产和生活带来方便,为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我国农村道路建设与“三农”问题一样,长期受到“重城轻乡”和二元经济的影响。国家极少投资在修筑农村道路上,并且喊出了在城市从未听到过的“人民道路人民建,建好道路为人民”的口号。在这种口号的掩饰下,使对农民的乱摊派变为“合法化”,加重了农民负担。 

    农村道路建设投入的集资办法是四个一点:即上级补一点,富人捐一点,农民自筹一点,修路的工程队带一点。 

    经对四川某地的调查,这四个一点的安排比例是:上级补的一点占10%,富人捐的一点占8%,工程队带的一点占12%,要求农民自筹的占70%。由于农民手中没有钱,多数情况下,先由工程队老板垫资,最后造成欠工程队资金占总投入的60%。前几年的“村村通”工程过后,一些村镇至今还不上欠债。这种情况下,有的工程队走向了破产、返贫,也有些老板心存不服,用车辆或石块把路堵塞,影响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农村道路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要看到农村道路建设的严重不均衡状态,要高度重视道路状况恶劣给人口密集的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产生的抑制作用,把欠发达地区农村道路建设提到统筹区域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任务的高度上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首先,为了不给农民在免除农业税后,增加比农业税还重的建路负担,也为了回报多年来农民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无私支援,体现对农村的多予少取,建议农村道路的干道建设,应依照城市道路建设的办法,全部由国家财政担起来;对“村村通”进行全资扶植,并尽可能由国家财政担负起100人以上的自然村之间的道路建设投资;坚决刹住“村村通”主干道建设中实行的要农民匹配资金的“钓鱼”风,杜绝向农民摊派和增加农民负担。 

    第二,考虑到欠发达地区县乡财政拮据,欠债比较普遍,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道路建设,建议学习韩国的作法,向农村提供水泥、石子和钢筋,让农民出劳力,硬化农村道路。 

    第三,农村的道路建设,要打破县、乡、村的界线,进行统筹规划,防止画地为牢,造成边缘村、镇互不联结,无法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同时要防止自欺欺人的“作秀工程”,修低质道路。 

    第四,“村村通”道路建成后,应像城市道路和公路一样进行维修和养护。建议把农村道路养护纳入县乡财政预算,设置固定的养护资金,建立固定的养护队伍,改变乡村公路“有建设、无管理”的尴尬局面,保证乡村公路建成后,发挥长效作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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