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农业资讯 » 正文

蔬菜流通环节将免征增值税 菜价降幅或大于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2 15:57:16    浏览次数:113    评论:0
导读

  蔬菜在流通环节的主税增值税或将免征了。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

  蔬菜在流通环节的主税——增值税或将免征了。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武汉业内人士预计,增值税免征后,蔬菜零售价或降低。

  武汉国税局介绍,目前农产品在生产环节是免征增值税的,而在批发市场、商超等流通环节则要征收13%的增值税。商超向农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免征增值税要落地,还需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武汉市国税局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还不知道该政策何时能够开始真正执行。”

  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善飞告诉记者:“目前,增值税只涉及批发市场中的农户。但由于他们多是个体户,所以一般没有缴纳增值税,多是缴纳定税。”中百集团人士介绍:“目前,中百农产品采购渠道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自产自销,按规定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第二种是向农产品公司采购,可以拿对方开具的农产品增值税发票进行一部分抵扣;第三种是向批发市场或农户采购。这种情况下,对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采用收购凭证进行增值税抵扣。”

  中商集团相关负责人梅强刚告诉记者:“考虑到蔬菜比较容易损耗,目前超市对蔬菜的加价率在30%左右。如果超市售卖的蔬菜都能够抵扣,按照13%的增值税比率,增值税约占蔬菜零售价格的3%。但考虑到现实操作,一旦增值税完全取消,菜价的降幅或大于3%。”

  又讯(见习记者蔡木子) “在实际工作中,收购凭证不能完全实现抵扣功能”,中百负责人告诉记者:“增值税免除,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也将鼓励更多的超市与农户直接对接。”

  中百集团介绍:“收购凭证需要收购企业向税务局领取。但是一来,需要农民提供自己的详细信息,有的需要详尽的写明农民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有时候无法实现;二来,收购凭证不能够跨区使用,江汉区的收购凭证不能到硚口区使用,这样超市得承担所有的13%的增值税费。”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农超对接的一大瓶颈,就是收购凭证难以取得。如果增值税取消,将促进农超对接,有利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市场。”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5639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