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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违约 兰州8座天然气加气站将重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3 14:33:50    浏览次数:95    评论:0
导读

8座天价加气站要重拍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款兰州部分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将再次出让11月4日,兰州出让13座天然气加气站

8座“天价”加气站要重拍

    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款兰州部分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将再次出让

    11月4日,兰州出让13座天然气加气站。

    在距拍卖会18天之后,11月22日,媒体上的一纸《公告》再一次将兰州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出让活动推向舆论关注的焦点。《公告》称,因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成交款而构成违约,将对所涉及的8座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进行再次公开出让。而在11月4日,这8座天然气加气站的经营权曾全部以“天价”拍卖成交,其中6座的成交价超过了1000万元,引起一片议论之声。经历此次违约之变,8座加气站究竟何时能够开工建设,人们不得而知。不过,违约者将为自己的行为起码付出了20万元的代价。

    11月4日,在兰州市发改委和兰州国际商品拍卖公司举行的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出让会上,13座分布在兰州市三县五区的加气站公开亮相。近百名投资者参与对这13座加气站未来20年经营权的角逐,最终,除红古区窑街加气站仅有一位竞买人以20万元直接出让外,有8座加气站的成交价格突破了1000万元,而另外4座被拍卖的加气站的成交价均在数百万元。当天,总成交额达1.361亿元。

    11月22日,兰州市发改委和兰州国际商品拍卖公司再次发布《兰州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公开出让公告》,称因部分竞得人违约,将对8座加气站的经营权再次出让。

    《公告》称,11月4日公开出让的安宁栓马沟、西固寺儿沟、红古区、榆中县城、榆中甘草店、榆中和平、永登县、皋兰县8个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因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已构成违约。根据《拍卖法》及兰州市有关规定,收回违约的加气站经营权,并再次公开出让,仍以拍卖和直接出让相结合的方式出让,即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进行,仅有一个竞买人的,直接办理出让手续。

    记者注意到,将再次出让经营权的8座加气站中,有6座在上次拍卖中的成交价超过了1000万元。其中和平加气站以1600万元成交,寺儿沟加气站成交价为1500万元。

    据悉,再次出让活动的时间定在了11月29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需在28日17时前将50万元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公告》还特别规定,上次违约的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据了解,11月4日的公开出让活动中,每位竞买人每参加一座加气站竞买须交纳20万元保证金。由于违约,这20万元保证金因此将不予退还。

    对于此次违约之变,兰州市发改委一位负责人表示,话题比较敏感,不愿多谈。但一位拍卖业内人士认为,原因应该是部分竞买人受到其他人影响,没有理性举牌。“通俗些说就是被现场气氛冲昏了头。”他说,作为一名投资者,应提前对所准备投资的项目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再举牌,显然违约者没有做到这一点。“20万元的违约成本明显过低,竞买保证金偏少也是造成竞得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这位人士说,从《公告》来看,再次出让的保证金被提高至50万元,竞得人违约的可能性会明显降低。“但也不能说就一定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一般来说,竞买保证金的金额应起码达到成交价款的10%—20%,如果对标的估价为1000万元,那么保证金就起码应该达到100万元,50万元显然还是低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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