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油价上涨带来的农业成本增加,陕西省财政厅日前出台陕西省对种粮农民综合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决定对陕西省种粮农民因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增支给予补贴,全省亩均补贴为5.7元,户均补贴为38.48元。
据了解,此次陕西省综合直补的发放范围确定为全省范围内的种粮农民,包括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补贴方式按农民种粮的面积补贴。补贴面积以2002年陕西省税改办核定的计税面积为基础,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征占用的耕地面积确定。
综合直补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综合直补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逐级拨付到县,由县级财政部门协调当地金融机构为农户办理“一折通”,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