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日前表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本市将重点支持城区办学条件困难学校和农村学校在专用教室建设、教学设备设施、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项目上达标,市级财政每年支持城乡各100所中小学校达标。
据了解,市、区县两级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从2001年的35.05亿元增长到去年的76.12亿元,6年总计投入317.75亿元,而每年新增教育经费的70%用于农村教育;先后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配备生活用车、建设医务室,农村中小学全部取消明火取暖;从2005年开始,每年从城镇中小学选派100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一年,去年又启动了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对全市公办学校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其中农村户籍学生免教科书费,山区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则“三免两补”,即免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住宿费,发放学习补助每人每年300元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然而,目前本市义务教育仍面临一些均衡问题,如全市要达到新颁办学条件标准,仅仪器设备缺口为30.8亿元;远郊教师队伍在年龄、学历、职称和专业对口比例上仍然偏低,市级骨干教师分布不均衡。为此,市委、市政府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作为首都教育发展的战略原则,力争2至3年取得明显进展。今后,中小学校舍修缮经费,市财政将分别给予30%到50%的补助;建立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制度,每年新增教育经费70%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为山区和边远山区工作的教师提供补助津贴;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相对薄弱学校的结构性缺编需求;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种重点班、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