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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室内场所违规吸烟拟罚5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2 14:14:44    浏览次数:105    评论:0
导读

  昨日起至4月30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征民意。今后有顶的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昨日起至4月30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征民意。今后“有顶”的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现场处以50元罚款。

  此次控烟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扩大了禁烟范围,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下列室外场所的相关区域禁止吸烟,如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者活动场所的区域;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体育场、运动健身场所的训练及比赛区和座席区;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区域。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等休闲娱乐场所,火车、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站台、等候区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相比现行条例对吸烟处罚10元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高罚额。规定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已划定的吸烟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吸烟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实名投诉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可以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或向该场所经营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经营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如果经营管理者视而不见,公民还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管理者,并留存和提供有关证据。

  释疑

  1.室内想吸烟该怎么办?

  根据控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今后“有顶”的室内将全面禁烟。如果在办公室、会议室、车站内犯烟瘾该如何解决?

  有关部门对此回应,单位可在室外露天场地,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室外吸烟区。车站可以在室外站台设立吸烟区,像地铁站台这样的室内空间仍要禁烟。室外吸烟区设置需远离人员密集地区并在显要位置标示“吸烟有害健康”,违规设立吸烟区将被处最高3万元罚款。

  2.医院为何没全面禁烟?

  控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然而作为医院,部分人认为这应该是最为严格的禁烟区域,不管室内还是室外,一律禁烟才能避免对病人产生不良影响。

  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表示,医院没有全面禁烟是为了顾及目前医疗机构的现状,不少病人的家属需要在医院等候很长时间,如果室内室外全面禁烟,对于一些人的情绪会有不利,也不符合人性化的管理需要。但至于医院是否要全面禁烟,市政府也很希望通过此次征集意见来听取市民的想法。

  3.公共场所吸烟如何罚款?

  控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不少人认为该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处罚难以落实。就此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如果在禁烟区吸烟被执法人员碰上,执法者会先提醒吸烟者此处为禁烟区,如果吸烟者马上熄灭烟头,一般不予罚款。

  但如果经警告后还是在禁烟区点燃香烟的就要进行50元的现场处罚,拒不改正的最多可以处以200元的罚款。

  对于更为激烈的行为,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则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违规吸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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