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农业资讯 » 正文

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全面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0-26 12:37: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87    评论:0
导读

    10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就推进《农产

    10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杜青林在座谈会上指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必将有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力促进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强化农业公共管理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轨道。 

    杜青林强调,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法的自觉性;要广泛宣传培训,营造贯彻实施法的良好氛围;要抓紧法规配套,夯实贯彻实施法的法制基础;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贯彻实施法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法监督,巩固贯彻实施法的成效。 

    杜青林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要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由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主持,来自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中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出席了座谈会,吉林和湖南两省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农业部相关司局及事业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1210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