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初起,深圳用了一年半的努力换来了一块招牌——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深圳将在电子政务试点方面推出系列措施,为全国探路“政府阳光作业”。2008年实现“三个全覆盖”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获悉,7日举行的深圳市电子政务工作会议上,深圳正式接牌成为“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该市《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及8个配套文件也同时出台。
《意见》称,到2008年,深圳将建成全市统一的党政机关网络平台,并实现“三个全覆盖”的目标,即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100%可在网上查询;行政审批项目100%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可实现在线处理;以及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深圳的电子政务将包括四大体系:一是公共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便民、利民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效能评估体系,使用电子手段建立行政效能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综合评估体系;三是资源共享体系,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实现政府各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四是支撑保障体系,制定电子政务的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管理和技术保障等。
其实,深圳的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去年1月便已启用。该系统投资近1000万元,是全国首个与行政许可相配套的电子监察系统。该系统的建立主要缘于深圳市监察局曾在2003年底承担国家监察部和联合国关于廉政建设的一个课题,且其研究成果得到了监察部和联合国的高度肯定。
深圳市监察局一官员昨日表示,电子监察作为一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还有利于政府实现“阳光作业”。
据他介绍,深圳的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先后将23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19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此后又配合深圳重大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205个重大项目纳入,“真正纳入监管的不止这些,实际上,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深圳今年初启动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19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对重大投资项目分阶段推进改革。纳入此次改革第一阶段的205个重大项目,都进入了“一条龙”审批电子监管系统。这一审批制度改革,直接将政府和社会投资的重大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由3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