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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修见义勇为保护条例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8 10:46:13    浏览次数:135    评论:0
导读

10月27日,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我省拟修订《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已进入专家论证阶段。顺利的话,草案有

10月27日,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我省拟修订《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已进入专家论证阶段。顺利的话,草案有望于明年上半年讨论通过。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省综治办组织省内专家讨论修订草案。见义勇为行为的准确确认、见义勇为公民奖励和保障的内容和程序、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和基金会的管理将是修订的重点。

  “这次修订不会停留在小修小补。不能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了。”山东政法学院教授刘炳君是修法专家组成员之一,他建议,见义勇为经费应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社会募捐为辅;应成立独立的确认委员会,由综治办牵头,受益者、公安和民政部门组成,保证确认工作公正,并遵循“属地原则”。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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