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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绿色猪肉涉假案“再创佳绩” 在渝10家分店全部涉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30 09:07:17    来源:食品商务网    浏览次数:163    评论:0
导读

有这样一家企业,5年间因屡次违法被处罚了20次,仅今年1到8月就被罚了8次,平均每个月处罚一回。 近日,刚被罚完又出了更大的售

 有这样一家企业,5年间因屡次违法被处罚了20次,仅今年1到8月就被罚了8次,平均每个月处罚一回。

    近日,刚被罚完又出了更大的售假丑闻。从重庆市工商局得到消息,沃尔玛超市销售假冒“绿色猪肉”案又有新的进展。除9月14日被曝光的沃尔玛在渝北冉家坝店、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涉案外,其余7家分店也相继卷入销售假冒“绿色猪肉”案。

    根据重庆市工商部门调查的结果,到目前为止,这10家重庆沃尔玛分店从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共购进“绿色猪肉”25143公斤,销售量却达到84192公斤,进销差达59049公斤,涉案金额240余万元。

    沃尔玛在渝违法违规被罚二十余次

    据了解,近年来,重庆沃尔玛公司各门店屡次出现违法违规事件。

    2006年以来,重庆沃尔玛公司就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先后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仅今年1至7月份就达7次。群众对沃尔玛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十分强烈。

    今年2月,沃尔玛九龙广场店销售过期板鸭事件曝光后,重庆市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行政约谈了沃尔玛高层管理人员。

    5月,重庆市工商局部署沃尔玛等13家大型食品零售企业落实“五项食品安全管理任务”行动(设置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规范散装食品标签、配置散装食品快速检测设施设备、检查凉卤食品合格证明、公示现制现售食品配料表),督促其及时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此次事件的发生,再次暴露出沃尔玛内部管理的混乱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特别是在执法人员对假冒“绿色猪肉”进行调查取证期间,该公司有关人员拒不配合,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其中大渡口松青路店管理人员还两次提供虚假进销货数据。

    沃尔玛或将面临数百万罚款、停业整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工商部门拟对沃尔玛部分门店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所有涉案门店均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将按上限,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罚款。”重庆市工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8个工商分局分别在9月22日、23日、24日向沃尔玛10家在渝门店和1家好又多超市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另1家好又多超市正在调查中)。截至2011年9月28日17时30分,6个工商分局共收到沃尔玛7家门店的《听证申请书》。

    工商部门表示,最终的处罚,将以听证会的结果作准。有兴趣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可关注重庆市工商局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的听证会时间。

    违规低成本致使沃尔玛屡罚难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研究人员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分析说,国际名店在我国屡次的违法行为可从侧面反映出其中暗含的巨大利润空间,即便是违规遭受处罚,对于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国际知名品牌来说,其处罚费用已经无关痛痒,违规的低成本和违法的高利润形成巨大诱惑。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粉饰其政府业绩,对该类国际知名企业予以较多优惠,并放松对其的监管,松懈的政府监管使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乘之机。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则认为,国际名店到中国出现内外差别,根源主要在于监管不严。高博轩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其一是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对国际知名企业诸多优惠,甚至放松对其监管,使这些企业自恃拥有“特权”而肆意违规;其二是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对国际知名企业的盲目崇拜使其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两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了国内外的差别。

    高博轩认为,杜绝国际名店屡屡违规的行为,严惩是使管理有效的手段之一,只有在经济上予以重罚,加上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严重警告,使其品牌价值受到威胁,才能够使其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同时高博轩建议,消费者应当从盲目崇拜国际知名品牌的消费理念中回归理性,客观地评价和选择品牌和产品,对于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反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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