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3月16日电(记者朱国亮)甘肃省政府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甘肃省已有12个市州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
甘肃省民政厅厅长梁国安介绍,2006年10月,甘肃省出台了《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州71个县(市、区)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其余2个最贫困的市也在所辖区内开展了试点工作,计划在今年4月底前全面启动。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甘肃全省领取保障金的农村低保对象有31万人,发放保障资金1767万元,月人均补差19元。
虽然甘肃大部分地区已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但低保标准还比较低。甘肃省目前只是要求各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0元/年。按照这一标准,甘肃全省约有78万多农村特困人员应纳入农村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