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2006年,农业部通过各种渠道共争取资金3.66亿元,重点在农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补贴和争取利用外资等方面扶持革命老区农业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革命老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了老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6年,农业部共安排老区县农业基本建设中央投资3.4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农机装备推进、良繁基地、重大病虫害的预警等项目建设,扶持老区县23.75万户建设农用沼气,为16个老区县改善了动物检疫监督设施、乡镇兽医站等基层防疫设施,支持武陵山区、四川仪陇县和通江县等老区建设柑橘、茶叶、魔芋、白獭兔、银耳等示范基地以及旱作节水设施。同时,农业部不断加大财政专项补贴力度,投入0.05亿元在革命老区县实施了“阳光工程”和“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先后在河北、湖北、湖南等省的革命老区县培训13980人,在四川省仪陇县、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贵州省遵义县和山东省沂南县共建设500个科技书屋,赠送了一批农业科技图书和光盘等。此外,农业部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援助资金0.16亿元推动老区建设,在湖北省恩施州和湖南省保靖县开展一系列粮援项目和茶叶种植等技术示范和培训。
农业部多年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的发展与建设,先后编制了《农业部扶持部分革命老区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部扶持部分革命老区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06~2010年)》,并提出,用5年时间投资18亿元,在123个老区县重点支持粮食生产体系建设、特色农业示范、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动植物防(检)疫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科技推广和农民培训等6大类建设项目。
据悉,农业部今后将以扶持改善老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坚持国家扶持和老区人民艰苦奋斗相结合,加大对老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老区县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让老区人民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