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大学毕业面临求职的女大学生王某轻信“热心”网友花某的花言巧语,不幸落入对方的骗局中,损失惨重。7月29日,港闸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花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今年25岁的王某2009年到南通读大学,同年10月她通过QQ结识了花某。花某自称是某集团副总,王某认花某做哥哥。2013年,王某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便找花某帮忙。花某满口答应,让王某过去做自己的秘书,事后还与王某签了一份劳动合同。
2013年7月,王某正式到花某租住的地方开始工作,花某也通过QQ向王某介绍一些同事与朋友。其中一个自称是集团嘉兴分公司总经理的“李军”对王某表现得异常热情,不久,王某与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8月,“李军”忽然在QQ上留言,称在前往南通的途中出了车祸,急需钱做手术。花某也表示确有其事。王某急忙找同学借了一万多块钱交给花某汇给“李军”,其后“李军”又以二次手术、在南通买房、还信用卡等为由找王某借钱,王某每次都将钱交给花某转交。花某还帮王某在贷款公司贷了6万元钱,还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2013年8月至11月,“李军”前后7次借走了3.7万多元,花某也以同事母亲生病、归还欠款等名义向王某借了1.5万元。期间,王某还向花某介绍的集团连云港分公司领导“丁峰”投资入股了1.5万元。
2013年12月20日,到了信用卡的还款日,钱早已被借光的王某想找朋友借钱。感觉事有蹊跷的朋友带她按照劳动合同上公司登记的地址找了过去,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花某、“李军”等人。王某选择了报警,很快,无业男子、26岁的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直到花某主动交代,所谓的李军、丁峰等十余个同事、领导都是由其一人扮演时,王某也没能缓过神来,她万万没有想到,在过去半年时间里,她完全生活在花某所编造的一个虚拟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