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厦门生鲜超市标准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30 09:58: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61    评论:0
导读

    《厦门市生鲜超市标准》日前正式出台。根据标准,厦门市新建的生鲜超市营业面积必须在800平方米以上,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必须占到50%以上。      根据《厦门市生鲜超市标准》,生鲜超市经营服务辐射半径

    《厦门市生鲜超市标准》日前正式出台。根据标准,厦门市新建的生鲜超市营业面积必须在800平方米以上,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必须占到50%以上。  

    根据《厦门市生鲜超市标准》,生鲜超市经营服务辐射半径以500米-800米为宜;经营方式为自选销售方式,统一收银,统一配送。  

    在经营品种上,生鲜超市销售的蔬菜应在20种以上(以净菜为主);水果10种以上;鲜活水产品20种以上;生鲜冷冻食品20种以上;粮油及其制品30种以上;猪、牛、羊家禽等肉食品以及蛋品、干杂食品、熟食品、调味品等各类品种基本齐全。  

    同时,新建的生鲜超市,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应占50%以上,包装食品、调味品、日用百货经营面积控制在50%以下;由农贸市场改造的生鲜超市,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应占60%以上,包装食品、调味品、日用百货经营面积控制在40%以下。  

    此外,《标准》也对生鲜超市的配套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设置生鲜食品检测室,配置蔬菜农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设备;面点、熟食品、家禽加工房与经营场所有效隔离;设有冷藏库、冰库、保鲜壁柜、制冷机等食品保鲜设备等。  

    在经营管理方面,《标准》要求生鲜超市建立健全上市商品质量监控体系,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并向社会公众公示;同时,生鲜超市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用语,定期检测计量器具,保证合格率达到100%,杜绝短斤少两现象发生。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1433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