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纠纷不止 王老吉再告加多宝索赔两千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0 14:05:42    浏览次数:127    评论:0
导读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自2012年就纠纷不止,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王老吉再次起诉加多宝,索赔金额达2000万元。目前该院已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自2012年就纠纷不止,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王老吉再次起诉加多宝,索赔金额达2000万元。目前该院已受理此案,正在审理中。

原告方王老吉称,被告在店堂告示、电视媒体、报刊杂志、互联网及产品包装等各类途径发布、传播“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以及与此内容或表达近似的广告内容,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害。因此,请求三中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万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对此,加多宝方面昨晚表示,加多宝的数据是由国家权威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显示加多宝凉茶在2012年的销量稳居凉茶行业第一名,市场份额占比达80%以上,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链接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官司之争

2012.7.16

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王老吉的商标之争暂时告一段落。之后,红罐“王老吉”广告更名“加多宝”。

2013.12.20

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改名广告,并赔偿原告广药王老吉损失及诉讼费1080余万元。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2013.12.24

加多宝因“怕上火喝王老吉”这条广告语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重庆一中院判决认为,王老吉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加多宝公司索赔1000万的诉求。

 
关键词: 加多宝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13509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