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4日,兴和县公安局先后破获2起诈骗案,两起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犯罪嫌疑人以给受害人子女安排工作为由,骗取巨额钱款。
2013年6月,就读于内蒙古某大学的兴和县居民小丽(化名)即将大学毕业。小丽的父母每天都为孩子的就业发愁,向亲朋好友四处打听就业“门路”。小丽的高中老师薛某得知后毛遂自荐,说自己有个战友神通广大,在某电业公司握有许多内部指标,但需花费10万元才能让小丽顺利就业。
得知这个“好消息”后,小丽的父母连忙拿出家里的10万元积蓄交给薛某。随后薛某又以内部指标涨价为由,又向小丽父母索要了8万余元。但直到今年5月份,小丽的工作仍没有着落,由于小丽的父母催促得紧,薛某竟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小丽的父亲报了案。
与小丽有着相同遭遇的是该县另一名受害人小宇(化名)。2013年下半年,大学毕业的小宇待业家中,他的父母非常着急,四处打听就业的门径。就在此时,小宇亲戚的一名刘姓朋友声称某高速公司有个正式编制,需要用7万元来打点,小宇父母欣然答应。刘某拿到钱后于2013年年底将小宇安排在某高速服务区当了加油员,一家人这才了却一块心病。但今年4月,小宇突然被公司辞退,原来他只是个临时工,老板不高兴说开就开了。小宇一家得知受骗后马上报了案。
兴和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分别于5月12、14日依法刑拘了刘某、薛某,一举破获了2起以为受害人安排工作为由实施的诈骗案,并为小宇一家追回了全部的经济损失,小丽一家的经济损失正在积极追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