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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民负担重点抽查近期展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01 12:57: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219    评论:0
导读

    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

    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决定,今年11月份由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山东、河南、湖南、福建等4省进行重点抽查。 

    抽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各种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划生育、殡葬、身份证办理、生猪屠宰等方面乱收费的治理情况;县乡或通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和报刊征订等领域向农民强行集资、摊派的治理情况;村级组织乱收费的整治情况;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实施情况;减轻农民负担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减负工作机构、减轻农民负担“公示制”、“限额制”、“一费制”、“责任追究制”和农民负担检查、监督卡、监测、来信来访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检查组将在省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直接深入到乡村和中小学校,实地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责令地方和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和查处。凡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助、补偿款要如数兑现给农民或村集体。对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地方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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