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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城乡共生的路径 由“剥削型”走向“再生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5 11:05:36    来源:凤凰网    浏览次数:93    评论:0
导读

  关于城市和农村的理想图景,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锡耶纳派画家安布罗乔?洛伦泽蒂(Ambrogio Lorenzetti),为锡耶纳市政厅的会议

  关于城市和农村的理想图景,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锡耶纳派画家安布罗乔?洛伦泽蒂(Ambrogio Lorenzetti),为锡耶纳市政厅的会议室创作的《好政府与环政府的寓言》著名壁画,作了颇为形象地表现:

  全景,移动的视点,安布罗乔引导观者经过所绘的锡耶纳的街道、小巷和广场,穿过城门,来到托斯卡纳的乡村。在城里,有骑马出行的青年男女,正在买卖交易的商铺,衣裾飘飘、翩翩起舞的少女,还有一些人还在修缮房屋;在乡村,有赶着牲畜以及正在收获的农民,青年人们在收获后的田野狩猎,以及出行的商旅。在分隔城市与乡村的城门上空,城市守护神手里展开着长卷,上面写着:“没有恐惧,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出行,耕者有其田……”一个从城市到乡村,秩序井然,安居乐业,歌舞升平,充满和谐的社会跃然画上。

  可见,自西方有城市和乡村之分以来,关于城乡的理想社会格局,就不是现实中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分裂,而是城乡二元文明的共生共荣。

  城乡关系:由“剥削型”走向“再生型”

  城市长期以来唯我独尊的肆意发展,占有了绝大多数的资源;而农村在城市的扩张中承受了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耕地缩小、土壤退化等代价,导致农村的凋敝和衰落,积淀在历代集体意识中的“乡愁”已无处寻觅,现实中“故乡”早已面目全非、无法归去。这种城乡关系是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型循环关系”。

  “对抗”,已是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城墙。城市依靠“剥削”农村维持自身的生存和扩张,而城市的扩张又带来更多数量的人口涌入,为了应对增加的人口,城市只得进一步扩大,进一步占有农村耕地,继续无止境地“剥削”农村。

  恰如目前,“空心村”和“鬼城”可谓城镇化进程之殇:前者关联农村;后者关联城镇,看似各持一端,实为一体两面:凋敝的“空心村”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不堪负重,城市病问题严重,阻滞了城镇化的进程;沉寂“鬼城”式的城镇,自身既无产业支撑、难以为继,遑论给乡村输血、支持乡村的发展,也同样无法实现优质的城镇化。

  其实,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对立关系受了基于功能的分离主义的影响:在功能主导的分配下,农村是农业和自然经济之地,城市则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是组织统治和市场经济之地。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以城市为中心,城市拥有对乡村的主导性,导致了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一战前夕,英、美、德、法等国家绝大多数人口都已生活在城市,城市俨然是富足的标志和文明的象征。

  上个世纪197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的纵深发展,各种逆城市化现象开始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城乡对立关系开始扭转,一种新型的城乡关系开始被提上日程,并已影响中国:城乡共生关系。

  “共生”(“symbiosis”)本是一个生态学概念,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ery)于1879年提出。德贝里指出,“共生是一种自然现象,生物体之间出于生存的需要必然按照某种方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共生关系”。随着“共生”内涵扩延至社会、经济、哲学、文化等领域,从一般意义上说,“共生”是指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按照某种形式形成的关系。

  这里的“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它是形成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共生环境”,是指共生单元以外所有因素的总和。共生单元按照某种形式形成的关系,即是“共生模式”。(袁纯清《共生理论及其对小型经济的应用研究》,《改革》1998年第2期)

  依据共生理论来看,城市和乡村,这两个异质空间结构,可以看成一个共生系统:中心城市、中小城镇、乡村便成了这个共生系统之中的“共生单元”。所有“共生单元”相互依存,互换物质、信息、能量等,共同进化,形成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或者“共生模式”。

  在“互惠共生”的共生关系模式下,城市与乡村不再是“对抗”和“剥削”关系,而是一种“再生型循环关系”。城市发展要考虑农村的承受力,使农村始终维持在可再生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上。城市不再是对农村“剥削”,而是“反哺”、“回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城乡一体共同发展。

  城乡产业共生

  新型城乡“互惠共生”模式,需要城乡共生系统内各共生单元之间具有一定的共生度和关联度,也就是城市、城镇、乡村共生单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关系的程度。这种共生度和关联度的具体体现,就是各共生单元的物质、信息、能量等的互换互动程度。比如城市和乡村之间在资源、要素、市场等方面的联系、协同、流动、共享程度。其中,在最重要的经济领域方面就体现为产业共生和产业关联度,也就是在城乡之间建立产业链,产业一体化。这里的产业一体化,是指在城乡产业链中去除以城市为中心的金字塔式层级结构,实现多元主体(城市、小城镇、乡村等)的巢状结构,构建一种“民主”“平等”的城乡产业共生关系。

  无论是当下的“产城融合”,还是“县域经济”,在强调以产业带动城市(县城)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应注重城市产业与农村产业的产业共生。否者,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仍然为城市独享,再次形成新的城乡差距。

  在城乡产业共生方面,荷兰农业合作社的产业模式提供了一个现实的成功路径。

  荷兰农业合作社的产业模式可以简称为“家庭农场+合作社”,这种产业模式现已成为世界现代农业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6家最大的乳品公司中,一半属于合作社性质。

  以荷兰皇家菲仕兰合作社为例,其组织形成和架构是这样的:

  荷兰的家庭农场主,自发组建大规模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组建加工、销售的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发展,以工业和商业利润反哺农业。

  家庭农场主是整个产业链的主人。合作社的各级管理人员和重大事宜决策,均通过会员农场主投票表决。合作社下属的跨国公司高管的任免和考核,由会员农场主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的公司监事会负责。合作社是菲仕兰公司唯一的股东,其首要目标就是使农场主获得可观的收入。

  2012年,拥有近2万名会员农场主的菲仕兰公司销售收入达到103亿欧元,相当于伊利、蒙牛、光明三大乳制品集团的总和。合作社一个中等规模家庭奶牛农场的营业收入合计约为29万欧元,经营利润6.4万欧元。菲仕兰合作社和乳品公司不仅支撑了当地一座中型城市的繁荣,还保证了农村的农场主的可观收入,使其获取了最大化的效益,从而成为体面的职业农民。

  在荷兰农业合作社的产业模式中,农民立足农村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和公司,成为工业和商贸公司的股东,掌控整个产业链,做强家庭农场,做大合作社和公司,由农村到城市,实现工农商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既繁荣了城市,又富裕了乡村,城乡真正实现了“共同生存、协同进化”。

  一个城乡“互惠共生”的理想情景是:

  城市以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吸引农村资源、要素流入城市,创造的价值回流农村带动农村经济和生活发展;农村以其有机新鲜的农产品、美丽的生活环境、田园的生活方式等给予城市优质的生活保障和休闲场所,城市文明、乡村文明,二元互补,和谐共进。

  恰如篇首提到的安布罗乔壁画中所绘那样,城门大开,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出行于城乡之间,这才是城市与乡村应有的自然之态。

 
关键词: 创新城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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