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鄂伦春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201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小飞被其代理人鄂伦春旗居民石某诈骗6万元,经过多次追讨要回4万元,剩余的2万元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机关了。
小飞在海拉尔某司法所工作,2013年8月份,小飞代理一起房屋置换纠纷案件期间,代理人石某称其在海拉尔有一栋毕拉河林业局棚改楼房要卖,每套售价6万元。小飞觉得挺便宜,就决定购买一套。因石某购房合同在其同学那里,小飞在没有看到棚改楼房合同的情况下,给石某汇了6万元,后小飞多次向石某索要房屋合同,但石某总是以各种借口一再推脱。付款近1个月后,小飞才得知石某在海拉尔根本没有房子,卖房是一场骗局。
发现被骗后,小飞好说歹说,石某在10月至11月分3次还了4万元。2013年末,小飞给石某打电话,石某的电话总是关机。后来,小飞拨通了石某妻子的电话,对方告诉他,石某因涉嫌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关在鄂伦春旗公安局看守所。 无奈,小飞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