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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界呼吁 废除统一招标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7 15:17:01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112    评论:0
导读

  日前,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4年第六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日前,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4年第六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国务院医改办的专家应邀到会旁听。

  座谈会上,医药界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取消政府统一的药品招标制度,并规范医院药房托管,防止医药分开中衍生出变相的“以药补医”。此外,代表们还建议制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防止药品“降价死”。

  建议一:

  规范药房托管

  马年伊始,康美药业便接连发布公告称,已与多家医院达成药房托管合作。一时间,“药房托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而除了康美药业,南京医药、白云山等众多药企也纷纷涉足医院药房托管业务,而且范围正在加速扩大。

  据了解,医院和药企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每个月收取固定的托管费,药品销售费用归医药公司;另外一种是医药公司负责药房经营,并按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医院。

  对于目前出现的药房托管现象,两会医药界代表委员建议规范医院药房托管,防止医药分开中衍生出变相的“以药补医”。建议称,目前不少地方在实行医药分开中以医院药房托管之名,大搞“以药补医”。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通过行政权力,使托管方成为独家垄断医院药品供应权的单位,并要求药房托管方缴纳巨额的“托管费用”以房租、管理费、质量保证金等名义收取。

  事实上,除了可观的利润,药企热衷托管医院药房还有深层次的考虑:如果国家真的实行医药分家,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希望能够通过先行一步的优势,优先获得这些药房的经营权,占领终端市场。而这也正是代表委员们所担心的。“托管方由于独家垄断,具备了与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供应的议价权力,通过对药品中标价进行"二次议价"获得利益,以实现地方政府、医院与托管方的利益共赢。”

  建议称,这种政府部门及医院通过药房托管的方式,把议价权力转移给有政府资源和社会背景的托管方,是典型的由权力配置市场资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环境。当务之急是,叫停行政权力配置资源的药房托管,归还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自主权,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买卖双方自由选择,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

  此前,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便指出,“药房托管是披着羊皮的狼”,药房托管只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医药分开”。他表示,托管方只有一家医药公司,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造成托管方一家独大,绝对的垄断或导致绝对的腐败。

  建议二:

  制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

  在座谈会上,药品的定价机制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据医药专家估计,我国医院临床使用的廉价经典药约300至400种,数量虽不多,却解决了患者约80%的用药问题。然而,近年来由于生产成本逼近甚至超过售价,许多经典廉价药纷纷退出了百姓视线。

  一项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杭州、广州、西安、呼和浩特、西宁、乌鲁木齐、保定12个城市42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调查显示,廉价药短缺高达342种,有211种供货缺口,其中10元以下的130种,占38%,有131种长期断货。

  有委员分析称,造成廉价经典药不断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便是药品定价机制导致廉价药淡出。随着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的上涨,廉价经典药的成本不断上升,我国现行的药品定价机制不科学,使得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盈利空间太小,企业缺乏生产和供应廉价经典药的动力。

  “我们公司目前三分之一的基本药物生产成本超过最低零售限价,无法供应生产。”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在医药界全国两会代表座谈会上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他指出,药价管理政策过于死板,长期只降价不涨价只会导致企业停产。

  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也指出,中药材价格总体近年来急剧上涨,新版GMP实施、人力成本能源成本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低价药品成本和招标价出现倒挂。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在接受大智慧通讯社采访时建议,制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保证企业优质优价健康发展。张伯礼指出,目前药品的定价机制缺乏合理性,降价机制更缺乏合理性。“统统挖一条线说降多少就降多少,这是不合理的。”他建议,启动一个把药品价格构成的要素、比例、关系以及如何来制定它的内在机制做一个软课题来研究,组织相关专家、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共同来完成好这个工作。

  有专家则建议,国家应该建立一套廉价特效药的储备制度。对于一些临床必需的廉价特效药品,建议由政府指定药厂生产,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厂家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保障合理利润,调动生产积极性,保证廉价特效药品的稳定供应。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出台低价药品目录,将日均费用化学药3元以下、中成药5元以下产品纳入低价药品目录,对目录内产品取消国家最高零售价,改由企业自主定价、省物价局备案。

  建议三:

  取消统一招标制度

  座谈会上,医药界代表委员们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取消政府统一的药品招标等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尽快取消目前实施的政府统一招标制度。

  据了解,招标在国际上本来是一种比较好的采购方式,我国始于2000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目的是促进市场有序竞争、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但十多年来,由于政府部门过多干预市场,不当制定“入门价”、“指定配送”、“限时回款”等规定,甚至出台采购使用本地药品比例的强制措施,干预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结果反而造成药价虚高和廉价药供应断档两种极端现象。

  建议指出,我国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名为“招标”或“采购”,实际上招标机构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仅仅是通过行政权力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和还款,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

  有药企负责人坦言,公司一直冀望产品进入基层市场,扩大销量,但由于各省的招标政策不同,给公司带来了非常大的成本开支,成为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因此,必须改变越俎代庖的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包办招标的模式”,两会医药界代表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即建设高效率的交易平台,强化执法监督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监督药品价格以及执行各种保险放心保目录,打击假冒伪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及时弥补市场脱销产品的生产供应,并保障公平交易。

  建议还希望有关部门简政放权,用实际行动落实“管办分开”。尊重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调动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医疗服务领域的竞争择优机制。药品购销等微观经济活动交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委托采购和自愿的联合采购。

 
关键词: 医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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