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4日从青岛市农委获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类农产品全面退市。
使用添加剂应标明
据介绍,企业或个人生产的农产品,须经包装或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标明添加剂名称。
有5种农产品被禁止进入市场,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0家企业签承诺书
10月24日,青岛市农委与五市三区农业局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3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10处产地批发市场和30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向社会发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在今年1-9月份国家开展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中,青岛地区基地蔬菜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9.17%,在37个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