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防骗资讯 » 正文

男子给朋友作担保负债 为还钱偷另一个朋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3 11:33:16    来源:法制晚报    浏览次数:127    评论:0
导读

  给朋友做担保,没承想自己成了债务人,为凑钱还债,邵某打起了另一个朋友的主意。  记者上午从大兴检察院获悉,邵某因涉嫌

  给朋友做担保,没承想自己成了“债务人”,为凑钱还债,邵某打起了另一个朋友的主意。

  记者上午从大兴检察院获悉,邵某因涉嫌盗窃罪近日被批捕。

  2012年底,邵某的朋友赵某要借钱,邵某就做担保人帮其从自己的几个同学处共借到6万元。然而之后赵某竟跑了,邵某成了债务人。

  代赵某还了3万多后,邵某便一筹莫展了。

  2014年1月,邵某想起老乡王峰(化名)有两台发电机,价值11万余元,放在京郊的一个出租房里,就想偷了卖掉还钱。

  当月11日晚,邵某找了一辆货车,分两次把发电机偷了出来,由于半夜没地存放,他就在一个偏僻的胡同里守了一宿。

  第二天,他用新买的手机号联系了一个收发电机的人,随后以82000元成交。还了债后,邵某又将剩下的钱存在了自己的银行卡中。

  当晚,王峰发现发电机被盗,报了警。闻讯赶来的邵某告知王峰发电机是自己拿走的,后邵某被传唤到案。邵某的家人得知此事后,出钱将两台涉案发电机从河北运了回来。

  王峰表示,发电机已找回来,运费又都是邵某家人出的,加之两人既是老乡又是同学,希望能从轻处理邵某。

  据大兴检察院介绍,本案中,虽然邵某主动投案,其家人积极出资找回赃物,事主也表示了谅解,但由于邵某倒卖的发电机价值11万余元,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故依旧构成盗窃犯罪。

 
关键词: 担保负债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11834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