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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新政再助两岸农业合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0-18 08:45: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78    评论:0
导读

    昨日在海南博鳌闭幕,论坛通过了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20条新政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论坛上表示,我们将认真履行对台湾同胞作出的庄严承诺,既不会因局势的一时波动而迟疑,更不会因少数人的干扰而停滞。

    昨日在海南博鳌闭幕,论坛通过了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20条新政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论坛上表示,我们将认真履行对台湾同胞作出的庄严承诺,既不会因局势的一时波动而迟疑,更不会因少数人的干扰而停滞。  

    在论坛的闭幕式上,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宣读了由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20条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政策,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内容:  

    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方面的新政策包括,对试验区和创业园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将在地方土地利用总规划中统筹安排和落实,予以重点倾斜;对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已经核准签约的台资农业发展项目,在依法、节约、高效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土地。 

    经有关部门批准,四川新津、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上海郊区、江苏昆山和扬州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正式投入运行。 

    鼓励和支持两岸农业合作与技术推广扩大合作领域方面的内容有,优先安排台湾产的兽药产品在大陆审批和注册;对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进口,在原来允许输往福建的基础上,增加允许输往广东汕头。 

    便利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大陆台资农业企业产品销售方面的政策包括,在大陆的台资农业企业自岛内进口自用的与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种源品种,经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口申请,并报农业部审批后,可以“零关税”进口。如果在进口年度细化额度内可享受免进口缓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等。 

    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方面的内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严格区分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对于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产地水果进行销售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段立碧向记者表示:“如果能够解决‘三通’问题,将是两岸农民企业家的最大福音。” 

    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当日发表演讲时也表示,为提升两岸农业的竞争力,首先要突破“三通”上的障碍。目前的状况对于提高两岸竞争力是最大一个伤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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