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在研究,其改革方案主要针对现机制中的两个突出的缺陷进行。内容为:“一、计划把周期能够调得更短一些,以适应国际油价频繁变动;二、准备取消“4%”的涨跌幅限制,按照一定的周期该调就调,不管达没达到4%,该升就升,该降就降,使油价定价机制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动。”
隆众石化网认为,新的定价机制的出台将会使国内成品油价格更好的实现市场化。目前国内市场对成品油定价新机制的关注点也更多的向细节方面上转。其中“4%”取消后,以什么作为调价涨跌幅度的参照?再者“22个工作日”究竟要缩短到多少个工作日……
对于新机制的制定国内有业者认为,或将参照台湾模式。台湾地区成品油的定价机制为:其价格基本上是每周一调,调价基准为布伦特和迪拜原油的加权均价,两者权重分别为7:3,同时还综合考虑汇率变动因素;此外台湾还设置了分梯度的缓涨机制,来缓解当国际油价涨幅过快时对其市场的冲击。即原油涨幅较大时,台湾地区成品油涨幅将相应缩减直至减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