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家电资讯 » 正文

众彩电巨头共抗专利大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1 08:55: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206    评论:0
导读

    TCL、创维、海尔等13家企业签署意向协议  将合建数字电视专利公司     记者昨天从“2006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链报告会”上获悉,TCL、创维、海尔、海信等13家中国彩电企业已经签署意向协议,联手建立

    TCL、创维、海尔等13家企业签署意向协议  将合建数字电视专利公司
 
    记者昨天从“2006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链报告会”上获悉,TCL、创维、海尔、海信等13家中国彩电企业已经签署意向协议,联手建立数字电视专利公司,希望在知识产权方面不再被动。
 
    在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出台后,百亿元的中国数字电视市场正式启动。然而由于欧美市场开始挥舞“知识产权”大棒,对于中国彩电制造商而言,首先要面对的却是如何避免步DVD的后尘,沦为国外企业的“利益工具”。据了解,针对这种情况,TCL、创维、长虹、康佳、海尔、海信、新科、上广电等13家公司将联合成立一个数字电视专利公司。
 
    新科电子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樊文建昨天向记者透露,这个公司的前期投入堪称“巨资”,目前公司已经进入最后的筹备阶段,一旦公司开始运作,将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管理。TCL电子集团副总裁史万文则坦言,企业希望通过这个实体,实现集体谈判,以捍卫国内彩电企业在数字电视时代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一度被欧美市场视为“盘剥”重点的中国DVD行业已经无利可图,因此欧美日韩的技术公司开始将目光投向新兴的数字电视产业。TCL彩电负责人史万文透露:“几乎每一家彩电企业都收到大量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诉求,花费不菲。”目前,按美国ATSC数字电视标准,每台电视机与数字电视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费用达到21美元,按欧洲的标准则在15美元以上。如果不尽早采取措施,知识产权问题将大大削弱中国数字电视的优势。
 
    另外,创维、三星、TCL等13家厂商还针对“CET退市”的说法首次作出集体回应,驳斥这一说法“十分可笑”。同时发布5项共识,包括:参与并推动国内外重大技术标准的制定并促进产业化;加大核心技术的联合研发;加强在国际市场拓展中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呼吁媒体正确报道产业信息;逐步建立电子商务新型渠道等,以求提升彩电行业整体竞争力。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995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