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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证”政府可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18 09:28: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68    评论:0
导读

    昨天,北京市农委副主任张贵忠在新农村建设与都市型现代农业论坛上透露,凡是在今年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企业,认证费用的50%由市政府报销;凡取得有机食品转换证书的企业,认证费用全部由市政府报销。     

    昨天,北京市农委副主任张贵忠在新农村建设与都市型现代农业论坛上透露,凡是在今年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企业,认证费用的50%由市政府报销;凡取得有机食品转换证书的企业,认证费用全部由市政府报销。
 
    张贵忠说,“十一五”期间,北京将大力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力度。凡是从今年开始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认证费用的50%由北京市政府直接给予奖励和补贴;凡取得有机食品转换证书的,认证费用由北京市政府给予100%的奖励。
 
    此外,北京市还将鼓励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培育农产品品牌。凡是达到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共有414家农业生产单位的780余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1家企业23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证书,63家农业生产单位通过有机农产品转换认证。目前,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量已占全市农产品生产总量的30%以上。
 
    据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由于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和标志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偏高,一些企业难以承受。此次本市出台认证费用的补贴方式,将缓解企业的认证压力,提高企业进行食品认证的积极性,让老百姓更好地吃上放心食品。

    链接

    “绿色食品”是指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优良,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无污染、安全、优质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

    “有机食品”是指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生产,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获得的农产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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