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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年内第四次下调尚需时日,新机制推出仍需适宜时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09 10:13:40    来源:隆众资讯    浏览次数:109    评论:0
导读

我国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是,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隆众资讯

我国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是,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隆众资讯数据监测,截至10月8日,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为-2.01%,较前一工作日下跌0.14%,三地变化率据-4%的调价界线尚有不小距离。而截至10月8日,据上一次成品油调价已过去21个工作日,调价周期的条件即将满足,接下来只需关注何日三地变化率能够突破-4%。
据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介绍,7月11日成品油下调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曾表示,现行调价机制运行较为成功,但在缩短定价时间和缩小定价幅度方面,还可以继续完善,推行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
据悉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提上议程,但是国际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不是合适的推出时机。新机制最大的变化是或将把调价周期缩短至10天左右,使得成品油的调整频率增强,更贴近市场化特征,利于控制汽柴油价格涨多跌少的现状,消费者也将受益其中。
 
关键词: 成品油 下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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