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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无证盒饭中毒者责任自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09 11:24: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97    评论:0
导读

    昨天从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上传出消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监四号”行动8月份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及集体用餐单位12159户,因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等被责令整改的单位共计1587户。      据

    昨天从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上传出消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监四号”行动8月份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及集体用餐单位12159户,因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等被责令整改的单位共计1587户。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监四号”行动8月份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1691户。检查发现,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12户;经营违禁生食水产品单位17户;熟食加工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182户,熟食贮存不符合要求86户;生熟食品使用的工用具和容器无明显区分,存在混用现象83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卫生要求533户。同时,食药监管部门还对124户海鲜类特色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19户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此外,在对468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中发现,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不符合要求单位8户;不按照核准的方式加工供应的10户;加工供应数量超核定数量的8户;盒饭制作、分装、运输、贮存、餐具、工用具等不符合要求的共74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顾振华表示,“食监四号”行动8月份共对1587家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拟予以行政处罚801户。同时,在“食监四号”8月份的行动中,发现有部分市民因订购无证盒饭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根据市政府去年7月出台的《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订购无证盒饭引起食物中毒者须负法律责任。市民应在正规餐饮单位订购盒饭。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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