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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身份不明禁止上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04 09:08: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82    评论:0
导读

    蔬菜水产品11月实施退出制 半年3次抽检不合格同产地产品将被逐出北京    11月1日后,半年内3次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将实行区域退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品种和产区,6个月内禁止其产品入京销售。  &

    蔬菜水产品11月实施退出制 半年3次抽检不合格同产地产品将被逐出北京

    11月1日后,半年内3次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将实行区域退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品种和产区,6个月内禁止其产品入京销售。

    昨天,北京食品办公布了《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并宣布这两个意见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北京将对半年内出现3次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水产品产地实行区域退出,不得进入北京市场。对半年内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品种和产区,6个月内禁止其产品进入北京市场销售。
 
    根据《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每批次水产品最大应以车为单位提供出县境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进口水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票据证明不全或票据证明与货物种类不符的水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此外,水产品批发市场销售水产品应向零售环节提供《北京市市场销售凭证》,并与检验证明和产地证明一同登记备案。零售环节向消费者提供销售信誉单或信誉卡,保证实现全程追溯。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蔬菜进入北京市批发市场应提供产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方可入市经营。批发商销售蔬菜应向零售商出具《北京市市场销售专用凭证》,详细填写销售单位、销售日期、商品名称、产品产地等内容,零售商应建立销售台账,以便于全程追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户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市民举报也算数
 
    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李异处长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发现不合格水产品、蔬菜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如果市民的举报经查证属实,水产品或蔬菜确实不合格,就相当于一次抽检不合格,如达到退市标准,会立即责令其退出北京市场,决不手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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