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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签署纺织品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2-13 13:34: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466    评论:0
导读

    继中欧、中美纺织品谈判达成一致后,中国和巴西2月10日签署了纺织品协议。这是中国驻巴西大使馆经参处昨天发布的消息。        覆盖面超过中欧、中美协议     2月10日

    继中欧、中美纺织品谈判达成一致后,中国和巴西2月10日签署了纺织品协议。这是中国驻巴西大使馆经参处昨天发布的消息。    

    覆盖面超过中欧、中美协议

    2月10日上午10点,经过4天的紧张谈判后,我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成和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常务副部长罗马里奥,友好地签署了协议。几天后,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将会代表中国签署正式文本。再过30天,协议就会生效,有效期3年,到2008年为止。

    “覆盖面广”是此次中国巴西纺织品协议的一个重要特点。中欧协议占输欧纺织品的不到30%,中美协议占45.8%,而中巴协议则占输巴纺织品的60%,且涵盖了巴西主要受冲击的纺织品种类。

    年增长率预计为8%到10%

    具体而言,中巴纺织品协议涵盖8大类70个品种,这8大类包括:丝绸、化纤、合成纤维布、丝绒、针织布、套头衫、夹克和刺绣。

    中国驻巴西大使馆经参处没有透露每一大类品种的约定增长率,但根据其透露的丝绸子协议内容,预计各类品种约定的年增长率在8%到10%左右。

    丝绸子协议规定:以2004年7月到2005年7月中国向巴西出口的数字为基准,2006年中国丝绸向巴西出口最多可增长8%;2007年最多可增长9%;2008年最多可增长1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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