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乳品搭售再被叫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6 10:39: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160    评论:0
导读

    前段时间开始抬头的乳品捆绑搭售又被叫停。昨日,市奶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违规者通过网站进行曝光。有律师认为,市牛奶协会的做法已经干扰了企业自主经营,侵犯了企业定价权。     

    前段时间开始抬头的乳品捆绑搭售又被叫停。昨日,市奶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违规者通过网站进行曝光。有律师认为,市牛奶协会的做法已经干扰了企业自主经营,侵犯了企业定价权。
  
    奶协:违禁企业将予曝光

    近期,奶制品捆绑销售在北京超市逐渐增多。上周,宣武国华商场超市、崇文门新世界商场超市,伊利、蒙牛等品牌牛奶、酸奶买几赠一、附赠小杯装等情况屡见不鲜,往往还有工作人员在旁促销。
 
    昨日上午,市奶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协会7月23日发出自律宣言,要求乳品企业取消捆绑、搭售,此后一段时间执行效果不错,但近日搭售情况确实有所抬头,协会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并要求各企业加强自律,履行承诺,否则协会将在网站上对其进行曝光。对于取消搭售的目的,该负责人强调,由于成本上升,乳品企业处境艰难,宣称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防止奶贱伤农。
 
    昨日下午,在崇文门菜市场物美超市、新世界商场超市,一周前还比较红火的牛奶搭售促销已经不见踪迹。促销员表示,接到厂家通知后,超市已经停止了促销活动。“禁止搭售的时候,牛奶实际上就是比以前贵了。”市民章先生认为这是变相涨价的一种。
 
    律师:搭售不属于“捆绑销售”
 
    对此,昨日,市发改委价格监督热线12385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协会叫停搭售促销是否属于变相操纵价格,“我们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百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红力认为,“‘捆绑销售’是指购买一种商品时,强迫其购买不同性质的另一种商品”,而目前乳制品销售的附赠品、买几赠一行为并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捆绑销售”,所以,周红力认为,市牛奶协会的做法已经干扰了企业自主经营,侵犯了企业定价权。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3046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