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器(600112)与上海华明的诉讼纠葛还远未结束。昨日,长征电器发布公告称,上海华明再次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长征电器告上法庭。
长征电器与上海华明的法律纠纷可以追溯到今年1月份。2007年1月15日,长征电器向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华明等四被告侵犯商业秘密,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2007年3月12日,上海华明反击起诉长征电器和长征电器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商誉侵害,要求赔偿1500万元。
但是,之后长征电器与上海华明的互诉向着“和风细雨”发展。6月25日,长征电器收到上海华明诉讼长征电器名誉侵权案件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在此之前3天,长征电器已经提出撤诉申请。
正当长征电器的股民为此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昨日传出上海华明再次起诉长征电器的消息,条件并未改变,但是被告中多出一家被“殃及池鱼”的媒体。
“如果只是想追加一位被告,可以直接追加而不用撤诉。长征电器和上海华明的双双撤诉,应该是私下达成了协议。之后上海华明再次起诉,可能是发生了变故或者对协议有所不满。”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
对于本次案件,长征电器在公告中表示已与银河集团协商,银河集团同意全权代理上述案件的应诉事宜并承诺:“银河集团将承担因诉讼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本案件的任何结果不会影响长征电器的经营成果。”昨日,本报试图通过公开电话联系长征电器,但是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