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名企在线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服饰资讯 » 正文

新《驰名商标规定》8月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4 14:16:06    浏览次数:94    评论:0
导读

用规章形式加以固定和细化;明确了当事人和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各项职责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规范对驰名商标案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新增了一系列工作要求。

7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修订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当事人和工商部门工作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修订后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与此同时,2003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废止。

修订后的《规定》共2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四方面:突出了案件处理需要的法律性质,对各个程序的要求进行梳理和完善,体现切实维护驰名商标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方便当事人把握证据材料要求,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认定标准和证据要求进行总结归纳,用规章形式加以固定和细化;明确了当事人和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各项职责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规范对驰名商标案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新增了一系列工作要求。

 
关键词: 驰名商标规定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mqzx.com.cn/show-14107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0017211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