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装时,不少消费者喜欢查看其标签上的服装成分,并根据其所含成分决定是否购买。而一些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给服装成分的标牌“注水”欺骗消费者。日前,我市“12315”就接到了一起怀疑成分含量与标注不符的投诉事件,最终,商家赔偿消费者590元。
今年3月12日,市民于先生在我市一家超市购物时,发现一款睡衣不错,并通过睡衣的标签,了解到这件睡衣所含成分为95%的棉,于先生以118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件让他满意的睡衣。
穿着后于先生发现,睡衣的质地根本不是商家宣称的那样,他感觉其成分不是棉质的,更像尼龙。对此,于先生找到经营者,要求其赔偿损失,于先生的这一要求遭到了经营者的拒绝。无奈之下,于先生向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反映了这一问题。
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很快将此事通知了商家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随后,玉泉区工商分局蓝天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调查,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确认,消费者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为此,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据新《消法》规定处理了此事。最终,商家赔偿于先生590元,对此处理结果,双方表示没有争议。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市消协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