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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水果交易纳入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02 10:32:00    来源:媒体    浏览次数:241    评论:0
导读

    11月6日起,厦门市水果交易正式纳入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其中将重点加强对台湾产地水果的监管。这是记者从1日召开的“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行为、保护台湾品牌水果现场会”上获悉的。届时,水果批发商要登录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进

    11月6日起,厦门市水果交易正式纳入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其中将重点加强对台湾产地水果的监管。这是记者从1日召开的“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行为、保护台湾品牌水果现场会”上获悉的。届时,水果批发商要登录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然后才能开具上市凭证,有关部门可以据此对其进行质量和总量的监控,市民也可以登录该系统查询。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厦门市工商部门日前出台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要求经销商在广告宣传、标签标志中,限制使用“台湾水果”这一可能使人对水果的产地、品牌产生误解的宣传和表示,统一使用“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等规范用语。

    记者1日也了解到,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已设计并印制了写有“台湾品种水果”、“台湾产地水果”字样的标签,今后,进入集散中心交易的每一批水果都将根据产地,被贴上相应的标签。集散中心还将对从外地进场的台湾水果(含台湾品种水果、台湾产地水果)索取水果产地的进口票证及水果的检验、检疫报告;对从中心批发出去的台湾水果(含台湾品种水果、台湾产地水果),也将出具相关票证,并将票证上网公布。

    据悉,台湾水果集散中心设有5000平方米的台湾水果交易专营区,并且筹建了350平方米的水果检验检疫室和组合冷藏房等设施。中心将实行免租金一年及免冷藏费用的优惠政策。目前,入驻台湾水果集散中心交易区的经营者有7家,商务大楼协议入户262家,进入中心的台湾水果有菠萝、芒果、莲雾等22个品种,今年以来交易量已达609吨。

    为配合2005年9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厦门市工商部门开发了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该系统于去年9月调试完毕正式投入运行。系统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即批发市场对食品进行报备、检验、核销和开票;农贸市场需对食品进行检验、开票和公示;检验检疫部门对食品检验、检疫并确认检验检疫结果,最后,由工商部门每日对食品安全凭证出具的情况进行检查。 

    在流程跟踪的基础上,系统通过出货报备、进货核销、检验录入、凭证打印一系列过程形成了“安全链”,以杜绝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食品流入市场。

    为加强社会对生鲜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今年,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加强了社会公示,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监督并享有知情权。系统每天实时更新当日各批发市场出票和农贸市场索证索票信息,开放了供市民查询产品质量的交易号和上市凭证号搜索功能,开通了方便市民购物的“教您识别、市场所在地、商品名搜索”等功能。如,市民在浏览生鲜系统时点击搜索“黄花鱼”,就可轻松获得当日经检验合格、可供购买“黄花鱼”的市场摊位和数量,购买更放心。

    据悉,目前,在该系统注册的批发市场有21个,农贸市场(含超市)138个,检验检疫单位16个,批发商和零售商6028户,注册商品名称274个,浏览200761人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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