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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浆粕反倾销终裁落地 粘胶纤维行业短期承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8 16:58:22    浏览次数:103    评论:0
导读

  商务部网站近日公告,终裁决定自4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中国民族证券分析师

  商务部网站近日公告,终裁决定自4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中国民族证券分析师表示,该反倾销税的裁定,对于国内造纸企业来说是好事,但对于下游粘胶纤维行业来讲,会对其成本造成一定压力。

  对此,新乡化纤证代肖树彬表示,短期会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对于粘胶纤维行业是好事。

  肖树彬表示,过去国外进口木浆也要1000多美元/吨,这几年和国内打价格战才把价格压到600美元/吨,虽然公司成本便宜了,但实际上国内造纸业的积极性也被抑制住了,“国外这种价格也只是暂时的。”他表示,“如果能够保护国内造纸企业,长远看来国内设备工艺提升后,对于我们来说原料也就更加稳定了。”

  此外,吉林化纤相关人士表示,公司进口浆粕比例较少,因此终裁对于企业生产影响不大。

  另一业内分析师则表示,自初裁后国内粘胶价格曾有上涨,但最终因缺乏下游支撑涨幅不大。目前该行业本身不太好,所以上游原料价格很难传导至产品,最终只能在粘胶纤维行业内部自行消化。

  根据此次终裁,自2014年4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自上述国家进口浆粕产品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根据终裁决定,美国公司反倾销税率为16.9%-33.5%,加拿大公司反倾销税率为0%-23.7%,巴西公司反倾销税率为6.8%-11.5%。此外,调查机关接受了巴西巴依亚特种纤维素厂提出的价格承诺申请,自该公司进口的浆粕执行其价格承诺,不征收反倾销税。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7020000、47061000和47063000,主要用于生产粘胶纤维(如粘胶短纤、粘胶长丝)等化学纤维(不含醋酸纤维)。

 
关键词: 进口浆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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