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消息,今年1月,苹果与三星通知审理两家公司专利侵权案的美国圣荷西地区联邦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在共同认定的调解人和两公司各自首席执行官的帮助下,双方将进行谈判,设法最迟于本月19日达成和解。之所以有了这项提议是因为法院敦促双方在圣荷西进行的下一次审判以前寻找和解方法,下次审判定于今年3月31日开始。
本月14日,韩国媒体报道,在资深公司法律师的陪同下,苹果与三星公司的两位首席执行官本月上旬的确举行了会谈,但未能达成一致。美国加州时间上周五晚,苹果与三星联合发布声明,向科赫法官汇报,承认“在2月第一周,苹果首席执行官库克(Tim Cook)与三星电子IT与移动通讯业务首席执行官JK Shin出席了有调解人参与的全天谈判”,二人“未能在谈判当天达成共识”。
但两家公司报告也确认,这样的沟通并未停止:“自该谈判日以来,为推动和解,上述公司一位或多位代表已经与调解人多次交谈。例如,经过调解,苹果公司代表与调解人进行了六次以上的电话会议。同样在一番调解后,三星代表与调解人进行了四次以上电话会议和其他形式沟通。”
总之,据报告所述,苹果与三星“依然愿意通过双方共同挑选的调解人做出和解努力”。但国外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希望这场全球性争端最终达成跨境经营许可的相关协议,让苹果显然有理由坚持的“反克隆”条款得到圆满的结果,苹果与三星还需要美国和其他地区的法院给予更多指示。
这些法律指引将必须来自美国司法界,可能还需要一个以上国家的司法机构参与。比如应该在可预见的未来对两家公司在澳大利亚法律管辖区的相关专利权事宜出台有关法规。
去年苹果提出了这类专利的指控,对簿公堂。今年三星就专利的“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FRAND)相关指控也很快要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