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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违法租房逾期不改最高罚1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0 15:17:19    浏览次数:126    评论:0
导读

冬季将厨房、阳台等改造成小房间出租,为逃税让租户谎称是亲戚朋友税为规范商品商租赁市场,三亚(楼盘)市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三

 冬季将厨房、阳台等改造成小房间出租,为逃税让租户谎称是亲戚朋友税……为规范商品商租赁市场,三亚(楼盘)市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三亚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存藏室等非居住的房屋出租供租住人员居住。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据国家住建部相关管理办法,由住建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按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以及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订立合同后,房屋出租方或承租方都须在30天内,前往三亚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如无法到场办理,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办理备案。房屋租赁部门在收到出租人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文件起5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规定的,给予发放房屋租赁证。

  适用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管理,包括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商铺以及保障性住房对外出租的商铺租赁。三亚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运营机构、租金标准等另有规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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