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旗下7260手机的外观专利被侵权,诺基亚公司将深圳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两家国产手机厂商及两家经销商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诉讼缘起于天时达及下属公司松迅达公司共同生产的A317手机与诺基亚热销的倾城系列手机中的7260在外观上看来极其相似。诺基亚诉称,他们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7260手机的三项外观设计专利,而天时达和松迅达未经许可,在生产和销售的A317手机使用了上述外观设计专利;北京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安外大街第二分公司、北京鑫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天时达在北京的经销商,大量销售A317手机。诺基亚认为四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50万元及28万余元的诉讼支出。
昨天,四被告公司辩称,被控侵权的天时达A317款手机至少有8处与专利产品不同,并指出诺基亚7260款手机在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前一天即已被互联网曝光,因此诺基亚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已经丧失了新颖性,天时达公司表示,他们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法院中止审理本案。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