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陈先生想给空调室内机套上罩,却不料空调突然掉落,陈先生右脚被砸骨折,陈先生遂将电器销售商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2万余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陈先生说,2010年11月27日,他从京城某知名电器城购买了“美的”空调两台。次日,电器城工作人员上门将空调安装完毕,陈先生家便开始使用。
2012年9月19日,陈先生在客厅里给空调套上罩时,空调突然掉落将陈先生砸倒,并导致其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之后陈先生住院治疗半个月,医生告诉他还需做二次手术。
在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陈先生将电器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2万余元。
电器城在收到起诉书后,向法院申请追加北京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认为电器城与美的公司签有《安装协议》,该协议约定售出商品的售后、送货、安装服务,以及后期因送货、安装质量、服务质量产生的投诉、赔偿问题由美的公司负责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被告电器城认为,该事件赔偿责任并不应该由电器城承担。
庭审现场 原告请来邻居作证 没用力动空调
在上午庭审中,北京美的制冷产品销售公司表示,由该公司服务人员到事发现场观察,认为空调机身掉落并非安装所导致,并且2010年空调安装时也是经过陈先生检查签收的。
而原告陈先生请来的邻居高某出庭作证表示,当时他在陈家串门,看到陈先生只是给空调罩罩子,并没有对空调本身用力。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